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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7-02
点击次数: 記者陳弘志/台北報導
對於黃子佼事件,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,「任何形式」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,都是違法且不可容忍的,她擬提案加重「持有」未成年性影像罰則,遏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。
范雲擬提案加重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罰則。(圖/范雲臉書)
范雲說,這幾天的新聞中,全民都看到有錢有勢的加害者,不僅購買上百部非法性影像,其中甚至有七部是未成年性影像,但購買人僅被緩起訴2年,罰120萬,及1200字悔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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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雲指出,相比於被害人可能長達一生的恐懼、害怕與傷痛,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性影像又在誰的螢幕出現,加害人所受到的懲罰,實在無法比擬,「購買非法性影像的人,就是加害人。購買兒少性影像,就是鼓勵兒少性剝削」。
范雲主張,若沒有這些購買者的金援,性剝削的產業鏈就難以形成。因為購買者每一次的觀看,都在被害人皮開肉綻的傷口劃下更深、更痛的傷痕,因此她將在立法院提案修法,提高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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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雲表示,購買兒少性私秘影像就是「加害者」,我們不應再輕縱任何一個加害者。她提醒大家,對非法性私秘影像的每一次點擊,都是對受害者的傷害,請大家不要點擊、傳閱、下載非法性影像。
至於現行法規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」的刑度是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」。